回族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星期五为婚期,因为这一天在回族的习惯中认为是吉利的日子。回族规定斋月期间不得举行婚礼。
结婚前一天,男方要向女方家送礼,女方要向男方家回礼,这种形式被称为过大礼。男方送给女方家的礼物中,看肉食、果品、装饰品等,其中肉食、果品类是送女方家宴请宾客用的,而装饰品类是送给新娘装扮用的。这些礼物由阿訇带领男方家的人送到女方家。
女方的回礼一般是新娘陪嫁的东西,如家俱、衣服、被褥、生活用品等,由新娘的弟兄在收到男方礼物的当天,送到男方家里。举行婚礼这天,男方家里要贴大红喜字和对联,堂屋墙正中挂着阿拉伯文写的一段(古兰经),两边是阿拉伯文条幅。一大早,男方的内亲们都跪在堂屋里,听阿訇跪着朗诵(古兰经),祈求真主赐福。念完后,婚筵的首席要招待阿訇。
新郎在陪郎、媒人的陪伴下,于饭后坐轿(或骑马、走路)来到新娘家迎亲。当到达新娘家的时候,新娘家的大门却是关闭的。陪郎即上前代表新郎叫门,并说一些祝贺、感谢的话,等女方家大门打开,新郎等人才能进入新娘家。女方家对迎亲的人们非常热情和礼貌,进茶点时让新郎坐上席,要上三道槟榔、三道糖茶款待迎亲者和陪同的客人。茶点过后,又上一道牛肉冷片、一碗凉鸡和一条鱼。鱼上了桌,就意识着迎亲者可以迎走新娘了。这时候,由陪郎和媒人周旋,让新郎起身并向女方父母行礼,使新娘坐进轿子,然后启程上路。新娘的兄长或弟弟要扶着新娘轿子的轿杆,送出一段路程后才返回,也有一直送到男方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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