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扫墓,客语俗称“挂纸”。然而绝大多数客家地区均不在清明日省墓祭祖,而在雨水日后清明日前。梅州市兴宁客家清明那天不扫墓,每家只是做一种用嫩芒叶、鸡屎藤或艾叶和米粉加糖做成的米粄吃。虽然客家都在清明前“挂纸”,但习惯上都仍然称作“清明挂纸”。
清明扫墓祭祖习俗源自于唐代寒食节的“上坟”。寒食节在冬至节后的一百零五天,基本上是清明节前、中、后这三天。古人从寒食日起,一连三天不生火做饭,所以叫寒食。相传当年晋公子重耳周游列国,历尽艰辛。一次,重耳挨饿难熬,百般无奈时,介之推就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给他吃。后来重耳成为晋文公(春秋五霸之一),去找和母亲一起躲在深山中的介之推。由于遍寻不到,便下令放火烧山,想以此逼出介之推,但最后发现介之推与其母被烧死。重耳十分后悔,于是规定每年此时不得生火,一切吃冷食,称为寒食节。其实,寒食节的真正起源,是源于古代的钻木、求新火之制。古人因季节不同,用不同的树木钻火,有改季、改火之俗。而每次改火之后,就要换取新火。新火未至,就禁止人们生火。唐代寒食节非常隆重,除了上坟祭祖,还举办郊游、斗鸡、荡秋千、打马球、牵钩(拔河)等大型游艺活动,还全国上下一律放假四至六日,几近当下非常时尚的五一、国庆“黄金周”。《唐会要·卷八十二·休假》载曰:“(开元)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敕:寒食清明,四日为假。大历十三年二月十五日敕:自今已后,寒食通清明,休假五日。至贞元六年三月九日敕:寒食清明,宜准元日节,前后各给三天。”
唐代以前,民间扫墓祭祖习俗称作“野祭”,不为官方承认,更不属于吉礼。唐代开始寒食上坟被官方认同并大力倡导,很快演变成皇家祭陵,官府祭孔庙、祭先贤,百姓祭祖等,且除了泛岭南地区以外,基本上全国流行。时一家或一族人同到先祖坟地,致祭、添土、挂纸钱,然后将子推燕(一种用柳条串起的燕状面饼)、蛇盘兔(一种吉祥物,民间流传属蛇、属兔男女结合最为美满)撒于坟顶滚下,用柳枝或疙针穿起,置于房中高处,意沾先祖德泽。
宋代开始清明担酒上坟扫墓祭祖的习俗,更结合了踏青游春、大型游艺等民俗活动,因而使得原本“路上行人欲断魂”的清明充满了欢乐,男女老少也因此平添了几分浪漫情怀。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汴京清明之娱乐时说:“四野如市,往往就芳树之下,或园囿之间,罗列杯盘,互相劝酬。都城之歌儿舞女,遍满园亭,抵暮而归。各携枣锢、炊饼、黄胖、掉刀,名花异果,山亭戏具,鸭卵鸡刍,谓之‘门外土仪’。”宋吴自牧《梦梁录》记载临安清明节俗时说:“宴于郊者,则就名园芳圃,奇花异木之处;宴于湖者,则彩舟画肪,款款撑驾,随处行乐。此日又有龙舟可观,都人不论贫富,倾城而出,笙歌鼎沸,鼓吹喧天,虽东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。”
各地客家清明挂纸的习俗大致相同,但也有细微的差别。
在长汀,挂纸的时候如遇有牧童、樵夫等恰在附近,则要分米粿或零钱给他们。有的将米粿切成许多小块,撒在祖墓四周,称为“敬山神”(即拜后土龙神)。在上杭,有的在祭墓之后,还就墓地筑灶,搭帐棚于墓上,聚饮其中。间有邀请亲友者,互相劝酬,日暮始归。
泰宁客家则按旧俗清明除了每家各自上坟扫墓外,凡有醮田产业收入的族系或房系,则集中全族或全房的男女老少,会齐祠堂祭祖、吃清明酒。同时,从远到近一个不漏地祭扫祖坟。醮田多的富裕宗族,还按人口每人分给祭祖猪肉。
除祭扫祖先坟墓外,大多数客家地区还祭拜公墓,如宁化、长汀客家每年都祭祀客家公祠以及本县先贤名士。还有“醮义冢”或“醮厉坛”的,即祭扫野坟,以赈济幽孤。永定客家有在清明日备线香、楮纸、米粿等公祭义冢的习俗,为无主游魂祭扫,俗称“施清明”。
至于清明应节食品也各有特色。龙岩、连城、沙县等闽西客家,做的是“清明粿”,取艾叶或苎叶和粘米制成,有的还包了馅,用模子压制成龟形或蟠桃形以象征富贵,造型颇为精致。闽南地区客家则要做“子孙粄”,用芋子和粘米制成。“子孙粄”因其形状仿如“子孙根”而得名,象征子孙绵绵,世代繁荣。